太阳集团www0638vom|首页(欢迎您)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学生工作 > 管理规定 > 日常管理 > 正文

南京林业大学水杉大学生创业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2018-09-17 10:47:17点击次数:3884次字号:T|T

水杉大学生创业园是南京林业大学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的创业实践基地,由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管理。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规范创业园内各项工作开展,为更多拥有创业梦想的学生提供扶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入驻条件

1.入驻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三年内学生及其创业团队,每年入园申请时间为六月下旬。

2.创业项目须符合国家和江苏省产业政策相关规定,与本专业联系密切的创业项目、各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和已经注册公司的项目,优先予以考虑。

3.申请入驻的团队应该具有较好的项目资源,市场前景较好,能够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4.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5.无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申请入园所需材料

1.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学院证明,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材料。

三、申请入园程序:

1.创业团队认真填写项目计划书(见校就业网),并向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对创业团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创业团队进行入驻答辩。

4.通过审批的创业团队在接到入驻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签署入园协议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5.创业团队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

四、驻园期限

1.大学生创业团队入园年限为一年。

2.学校重点扶持的、经营效益好的在校生创业项目,可适当延长驻园时间,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

五、入驻团队的退出

(一)协议期满退出:入园企业与创业园协议期满的,应及时到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办理退园手续。

(二)自动申请退出:入园团队在创业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自动申请退出的,须提前向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出退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终止协议,办理相关退园手续。

(三)孵化成功后退出:经评审专家组鉴定,认定为成功孵化的团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向该项目提出退园建议,终止协议并办理相关退园手续。同时,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积极推荐该项目入驻江苏省(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或帮助联系其他适合的经营场所。

(四)责令退出:创业团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协议终止,责令其退出创业园:

1.经评审专家组评估认定为不合格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取得营业执照的。

2.驻园期间,其经营场所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或占用场地开展与创业无关业务的,或私自将经营场所转租(让)、挪作它用的。

3.违反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的。

4.严重影响创业园内正常秩序的。

入驻团队在接到退出通知后的7日内,必须撤出自有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损坏公共设施的,必须按照设施价格进行赔偿。

六、附则

1.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编辑:杨含)

Baidu
sogou